世界医疗网(上海)特邀通讯员顾海鹰报道 冠心病支架植入技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应用于临床,拯救了大量冠心病患者。但平日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些患者发现冠脉有狭窄,在医生不主张植入支架的情况下,患者强烈要求植入;而另一些患者血管狭窄严重,却坚持拒绝植入支架。
坚决要求植入支架的患者想法很简单:
植入支架,冠脉狭窄问题得以解决,一劳永逸。
而拒绝植入支架的患者理由也很多,如:
1、支架是异物,植入血管中更容易堵塞;
2、植入支架后要需服用大量药物,副作用大;
3、支架有保质期,过期更换麻烦;
4、植入支架后不能做磁共振检查。
那么,心脏支架是否植入?如何抉择?
首先,不是所有冠脉狭窄患者都需植入支架。
一般以下三种情况建议植入支架治疗:
1、经过药物强化治疗后仍无法缓解症状的心绞痛患者;
2、有明确严重狭窄,且影响心功能和生命安全的患者;
3、有持续不能缓解症状的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患者。
其次,植入支架的顾虑可以排除。
1、支架虽是异物,但目前支架的材料大部分是合金,在应用于临床前已被证实人体对其排异很小,且很多支架有药物涂层,能减少炎症反应及增生,进一步减少反应;
2、植入支架后服用药物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控制冠心病的其他危险因素,而非植入支架要付出的“代价”;
3、支架在植入人体前有保质期,一旦植入冠脉,1年后基本和血管结为一体,不存在过期、更换问题;
4、目前临床使用的支架基本不影响核磁共振检查。
事实上,从事医学的业内人员也曾对冠脉支架植入有争议,焦点在于对稳定性心绞痛患者而言,适合药物治疗还是植入支架治疗?
既往支架植入,无论是以冠脉狭窄75%还是90%为标准,都具有一定主观性,无论是支架狭窄程度还是患者主诉症状都存在主观成分,植入支架对患者的利弊都依赖个人经验。
其实,支架植入业内有客观的参考标准,如FFR(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比值)及IVUS(血管内超声),但因这两项检查费用较高导致应用率低,随着国家医疗改革,支架等耗材的降价为评估手段带来了应用空间,今后支架植入以客观标准为指导,支架的应用也将越来越精准。
上海六院金山分院心内科配备有血管内超声仪、FFR检测仪,已经常规开展冠脉FFR评估及冠脉血管内超声等检查,临界病变支架植入常规以客观指标为依据,做到支架植入更精准、更可靠。
上海六院金山分院陆志刚主任医师
上海六院金山分院朱志坚副主任医师
温馨提示
1、是否植入心脏支架,请咨询专科医务人员,通过专业而客观的评估手段评估后再作抉择,以免道听途说,耽误病情。
2、冠脉支架植入只是治疗手段,并非根治冠心病,药物治疗是冠心病治疗的基石,良好的生活习惯是健康冠脉的保障。
本文作者/朱志坚 陆志刚
执行主编/尹学兵
值班编辑/七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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