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医疗网(北京)李海清报道 这14项服务包括:
一、婚前保健
1.服务对象: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
2.服务内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
3.项目意义:婚前保健服务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遗传病、精神病,构建健康家庭,以及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
4.服务机构: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合格的婚前保健机构(目前为各区妇幼保健机构)。
5.办理程序:双方婚姻登记前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区婚前保健机构接受服务。
6.所需手续:双方需携带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详情请咨询各婚前保健机构。
7.是否免费:户籍人口免费。
二、发放婚育健康服务包
1.服务对象:准备结婚或孕育的夫妇。
2.服务内容:发放婚育健康服务包,内含宣传资料及避孕药具等。
3.项目意义: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4.服务机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
5.办理程序:准备结婚或孕育的夫妇在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场所领取。
6.是否免费:免费。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1.服务对象:本市常住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居民。
2.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3.项目意义:提高群众优生知识和意识,减少影响优生的风险因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服务机构: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各区妇幼保健机构)。
5.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待孕夫妇携带双方身份证,至女方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每孩次免费接受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详细请咨询相关机构或12320)。
6.所需手续:计划怀孕的夫妇需携带身份证(女方为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女方为常住人口)。
7.是否免费:免费
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1. 服务对象:本市常住待孕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
2. 服务内容:为待孕妇女和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
3. 项目意义:预防神经管缺陷,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等。
4. 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服务机构详情请咨询当地妇幼保健院或12320。)
5. 办理程序:服务对象至户籍(常住)地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领取药品(详情请查询相应机构)。
6. 所需手续: 服务对象需携带户籍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
7. 是否免费:免费。
五、建立母子健康档案(简称“建册")
1.服务对象:所有本市户籍孕妇和准备在京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常住孕妇,6岁以内常住儿童。
2.服务内容:记录孕妇的基本信息、高危因素,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情况。为孕产妇提供保健知识。监测6岁以内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包括儿童生长发育记录、儿童喂养记录、儿童喂养指导、儿童神经心理发育指导、意外伤害与常见疾病预防与护理指导、预防接种指导等。
3.项目意义:便于妇幼保健人员以及建档单位为孕产妇提供孕期、分娩、产后的保健服务,记录孕妇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情况,孩子出生后的保健及预防接种情况,预防疾病与意外伤害发生。
4. 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 办理程序: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孕妇本人应在怀孕6周后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母子健康档案。
6. 所需手续:孕妇为北京市户籍的,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册。孕妇本人为非本市户籍、但丈夫为本市户籍的,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丈夫户口本到丈夫户口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册。夫妻双方均为非北京市户籍,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及本人在京居住证(居住卡),到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册。
7. 是否免费:免费。
六、孕产期保健
1. 服务对象:孕产妇。
2. 服务内容:孕产期保健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及产褥期的系统保健。
孕前保健: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等。
孕期保健:包括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产前检查、筛查危险因素、诊治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提供心理、营养和卫生指导等。在整个妊娠期间至少进行5次产前检查,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分娩期保健:包括对产妇和胎儿进行全产程监护、安全助产及对新生儿评估及处理。
产褥期保健:包括为产妇及新生儿进行健康评估,开展母乳喂养。产后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指导,为新生儿进行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
3. 项目意义:做好孕产妇全程动态服务,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康。
4. 服务机构:各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 办理程序:孕妇本人应在怀孕6周后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册。没有高危因素者在二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一般高危孕妇应在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建档、分娩;严重高危孕妇应在区级抢救指定医院或三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其中,极严重高危和不宜妊振孕妇必须在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档、分娩。
6. 是否免费:参加生育险、公费医疗者,按规定报销。
七、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补助
1. 服务对象:2012年1月1日(以末次月经时间为准)以后怀孕,在北京市分娩的常住人口孕产妇,可享受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手册》、5次产前检查及2次产后访视等项目补助政策。已参加生育险、公费医疗等孕产妇按原渠道报销,不重复享受该政策。
2. 服务内容:享受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手册》、5次产前检查及2次产后访视等项目补助。
3. 项目意义:最大限度保障孕产妇、胎婴儿的健康、安全。
4. 服务机构:助产机构负责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销。
5. 办理程序:补助对象可按照就近服务原则,选择产前检查服务机构,享受5次产前检查;选择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2次产后访视服务。孕产妇提前垫付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费用,在享有规定孕周和补助项目范围内的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后,自分娩之日起60天内,将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的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原件)返回建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存档后领取补助。补助对象如有高危因素,需酌情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服务次数而增加的费用自理。
6. 补贴标准:695元。
八、产前筛查、产前诊断
1. 服务对象:孕妇。
2. 服务内容:
产前筛查包括:产前咨询、血生化筛查、超声筛查;
产前诊断包括:遗传咨询、产前超声诊断、绒毛穿刺、羊水穿刺、脐静脉穿刺、胎儿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胎儿镜检查、荧光原位杂交(FISH)检测等。
3. 项目意义:减少严重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 服务机构:全市产前筛查机构及产前诊断机构。
5. 办理程序:门诊就诊,具有开展相应产前筛查或诊断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就诊孕妇开展相应的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其他机构按照北京市对应的转会诊关系进行相应转诊。转会诊时由孕妇携带北京市统一的转会诊单。
6. 是否免费:自费或参加生育险、公费医疗者,按规定报销。
九、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
1. 服务对象:所有本市户籍孕妇和准备在京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孕妇。
2. 服务内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病筛查服务,为筛查阳性孕妇提供确诊服务,为三病确诊孕妇及所娩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及随访和后续治疗服务。
3. 项目意义:预防和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并进一步降低围产儿及婴儿死亡率。
4. 服务机构:助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
5. 办理程序:孕妇第一次产检时,由助产机构开具三病筛查化验单,并根据化验结果提供进一步检查及治疗。新生儿分娩后根据母亲感染情况由助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提供进一步治疗措施。并由传染病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对感染孕产妇所娩婴儿进行追访。
6. 是否免费:HIV、梅毒和乙肝筛查检测免费(一次),HIV确证试验免费,HIV母亲及儿童治疗免费,感染孕产妇所娩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免费(一次)。
十、两癌筛查
1. 服务对象:35-64岁北京市户籍妇女(已参加单位涵盖两癌筛查相应项目健康检查的女职工,不再重复进行北京市免费两癌筛查)。
2. 服务内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3. 项目意义:使广大妇女受益,尽早发现癌及癌前病变,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4. 服务机构:两癌筛查机构。
5. 办理程序:辖区内街乡登记,按照具体时间安排到筛查机构接受检查,如可疑异常,则按通知转诊到辖区内诊断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
6. 所需手续:受检者户口本、身份证。
7. 是否免费:免费。
十一、新生儿疾病筛查
1. 服务对象:北京市常住人口新生儿。
2. 服务内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筛查、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先天性听力异常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
3. 项目意义:早期筛查,早期诊治,预防残疾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 是否免费:免费。
十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1. 服务对象:在北京分娩的北京市常住人口新生儿。
2. 服务内容:出生后出院前采足跟血,筛查与听力相关基因位点。
3. 项目意义:对遗传性耳聋尽早明确病因进行干预,对药物性耳聋基因等携带者提前预防。
4. 服务机构:全市助产机构采血,七家筛查机构进行后续的筛查。
5. 办理程序:出生后由分娩机构完成采血,检测结果短信通知家长及网上结果查询,阳性者有电话追访至6家儿童听力诊断机构做咨询,必要时做进一步基因测序。
6. 所需手续:如需转诊,持检测结果到相关医院就诊。
7. 是否免费:筛查免费。
十三、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1. 服务对象:北京地区0~3岁儿童。
2. 服务内容: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及喂养指导、心理行为指导、高危儿管理、育儿技能培训、亲子活动、五官保健、康复功能训练等。
3. 项目意义: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升我市儿童健康水平。
4. 服务机构:各区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5. 是否免费:按照医疗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0~6岁儿童健康体检项目
1. 服务对象:北京市常住0-6岁儿童。
2. 服务内容:儿童定期健康检查(1岁以内4次、1-2岁每年2次、3-6岁每年1次)。
具体服务项目包括:体格生长测量与评价、体格检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听力筛查、视力筛查、神经心理发育筛查、血常规检查、口腔检查、营养性疾病登记与管理(包括蛋白质一能量营养不良、超重与肥胖、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喂养指导、护理与意外伤害预防指导。监测儿童体格生长情况,及早发现患营养性疾病儿童并及时干预;早期发现儿童听力、视力、心脏、髋关节、神经心理发育等的异常并转诊至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及治疗。
3. 项目意义:通过定期健康检查,对儿童生长发育进行监测和评价,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进行干预,指导家长做好科学育儿及疾病预防。
4. 服务机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 办理程序:出生后家长持母子健康档案到建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6. 所需手续:父母及儿童有效身份证件、母子健康档案。
7. 是否免费:免费。
值班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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