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文件创新性地提出了专病试点的举措。
1.各地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2.《指导意见》还具体要求在2015年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探索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分级诊疗和患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
国家级“路线图”
2015年12月1日,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并为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工作描绘出服务流程图。
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负责疾病临床初步诊断,按照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制定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建立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患者年度常规体检,有条件的可以开展并发症筛查;开展患者随访、基本治疗及康复治疗;开展健康教育,指导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实施双向转诊。
二级及以上医院
负责疾病临床诊断,按照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制定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实施患者年度专科体检,并发症筛查;指导、实施双向转诊;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进行评估。
负责急症和重症患者的救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三级医院
负责疑难复杂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对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流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签约服务: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的患者,判断是否能够纳入分级诊疗服务→对可以纳入分级诊疗服务的,经患者知情同意后签约→建立专病档案→按签约内容开展日常治疗、体检、健康管理。
上转患者:全科医生判断患者符合转诊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联系二级及以上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确定患者确需上转→全科医生开具转诊单、通过信息平台与上转医院共享患者相关信息→将患者上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
二级及以上医院
初诊患者: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对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的患者,判断是否能够纳入分级诊疗服务→可以纳入分级诊疗服务的患者转至基层就诊→定期派专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诊、出诊,对分级诊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接诊上转患者及下转: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患者经治疗稳定、符合下转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生开具转诊单、通过信息平台与下转医院共享患者相关信息→将患者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厦门:“三师共管”慢病防治
厦门市自2012年起实施慢病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建立“三师共管”机制,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代表的慢性病着手,在三级医院副院长亲手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的保障下,厦门市分级诊疗工作逐渐理顺。
什么是“三师共管”
“三师共管”,是指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师共同管理患者。
专科医师:由大医院主治医师以上级别的、经过7年以上培训与临床经验的专科医师担任,负责患者病情的明确诊断与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并带教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师;
全科医师:负责落实专科医师的治疗方案,及时掌握、处理病情,并及时与专科医师互通,预约专家门诊,并指导健康管理师的工作;
健康管理师:由护士、药师等有医疗专业背景的人员经过培训上岗,协助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与患者联系沟通、负责患者的日常随访与筛查、个体化健康教育,以及饮食、运动等生活方式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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