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活服务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力有序推进美发企业复工复市,满足群众日常生活服务需求。根据《上海市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南》《上海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落实商贸企业复工复市临时集中住宿消防安全提示的通知》,制定本疫情防控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防范区内目前仅提供男女理发服务的美发企业,各美发企业必须按照市防控办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主体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美发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和常态化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适量防疫物资储备,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三、顾客管理
1、做好进店查验。在理发店门口张贴疫情防控相关提示和“场所码”。要求入店顾客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37.3℃)后方可进店理发,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2、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同行家庭成员出示“亲属随申码”等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3、推广预约服务,建议顾客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前预约服务时间和服务项目,以保证美发场所每位理发师同时间段只接待一位客人,服务座椅实行间隔服务,避免交叉感染。
4、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合理设置经营场所顾客最大接待量,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应停止顾客进入。
5、收银台区域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
四、环境卫生
1、美发企业应在恢复经营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理发店环境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
2、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门把手、扶梯扶手、卫生间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
3、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排气扇运转正常,要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如使用中央空调,应加大新风量。
4、顾客等候区、服务区、洗手间、收银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碎发等垃圾。公用洗手间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卫生间洗手池配有足够的洗手液、消毒酒精、手纸,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证消毒频次和效果。
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或垃圾袋。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五、设备用品用具管理
1、对美发服务场所地面、座椅、衣柜、扶手、工作台、洗头池、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和区域的物品表面应进行消毒,根据顾客频次等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2、操作台、共用设备和美发工具等实行“一客一消毒”。如剪刀、梳子等必须一客一用一消毒。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一次性用品要保证充足,不得重复使用。
3、使用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存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中,与清洗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分开存放,并且及时清洗消毒。
六、员工管理
1、复业企业员工返岗后按照向政府部门报备的名单实施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在指定工作岗位和住所“两点一线”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之间的人员直接接触。对新返岗员工设置2天静止期,尽可能落实独立住宿。闭环管理所有人员禁止外出,禁止不必要的人员集聚活动。
2、做好每日1+1检测,即上午一次抗原检测、下午一次核酸检测,循此往复。发现检测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自我隔离、转运等防疫措施。
3、闭环管理期间,员工的饮食、住宿安排、工余休息等应创造条件分设区域,做到避免聚集活动、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工余生活管理,杜绝燃气、电器设备等违规使用的安全隐患。
4、所有员工上岗期间保持工作服整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须及时更换,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加强对员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
6、所有员工接种疫苗做到“应种尽种”,符合要求的还需完成加强接种。
七、加强安全生产和集中住宿管理
1、集中住宿场所宜选用周边闲置建筑或企业内部未营业的独立楼栋、独立楼层。临时住宿点应靠近安全出口或能直通室外,优先设置在建筑首层。严禁设置在仓库、厨房等高危区域。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并培训员工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墙式消火栓、消防水喉。
3、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住宿区域不得吸烟,使用盘式蚊香应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4、临时住宿点确定后,要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开展一次场所火灾危险性和熟悉逃生路线的培训。
八、应急处置
1、美发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案,一旦有突发情况,必须最大限度控制扩散和外溢,确保防疫安全。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应急各项流程和措施。加强和属地政府沟通,建立阳性人员转运通道。
2、美发企业发现随申码为红、黄码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办,协同做好后续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应立即停止营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管控等相关工作。
上述指引根据本市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2022年5月7日
本文来源/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执行主编/尹学兵
值班编辑/七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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