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医疗网(上海)刘千荣报道 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具体来看,职工医保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 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会议指出,我国新一轮医改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惠及十多亿人的基本医保网,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用于支撑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会议确定,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1、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三、个人账户可以给家属用了,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会议确定,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这意味着,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但是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了。
之前,个人账户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大部分健康人群个人账户大量结余,而少部分年老、体弱人群个人账户入不敷出、个人负担沉重。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个人负担费用。
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会议确定,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
执行主编/尹学兵
值班编辑/星 炫
有任何意见、建议、投稿,欢迎 发送到邮件sjyl1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