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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命名为“COVID-19”

2020-02-18   浏览量:  文章来源: 世界医疗网

核心提示:世卫组织将新冠肺炎命名为“COVID-19”,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V-2病毒。

  疾病命名:COVID-19

  2月11日,在瑞士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赛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

  谭德塞解释说:“在世卫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共同指导原则下,我们必须找到一个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同时方便发音且与疾病有关的名称。”

  为该疾病命名很重要,因为可以避免使用其他不准确或是污名化的名称,同时也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冠状病毒疫情提供一个标准格式。

  病毒命名:SARS-CoV-2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在生物学论文预印平台bioRxiv上发表声明,其委员会的冠状病毒研究小组(CSG)此前将新型冠状病毒暂命名为“2019- nCoV”,根据系统学、分类学和惯例,CSG现正式将该病毒命名为“SARS-CoV-2”,并认定这种病毒是SARS冠状病毒的姊妹病毒。

  CSG建议,为了增进交流,对于此次病毒分离出来的单独病毒株,命名可依照“SARS-CoV-2/分离物/宿主/日期/地点”的惯例。

  声明指出,人类感染SARS-CoV-2的临床表现尚待确认,SARS-CoV和SARS-CoV-2的人畜共患病传播,凸显了对整个病毒类群进行研究的需要。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由微生物学会国际联盟的病毒学部组建,负责给病毒分类与命名,委员会已制定了一套病毒的通用分类方案,其成员都是被公认的病毒学专家。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希望,新名称除了有助公众了解病毒,也让研究人员不用浪费时间和产生误会,可以专注抗疫。

  来源/世界卫生组织官网 中国新闻网

  执行主编/尹学兵

  值班编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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