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一)去除血栓形成诱因,治疗基础疾病
如防治动脉粥样硬化,控制糖尿病、感染,治疗肿瘤等。
(二)抗血栓治疗
临床上,根据血栓形成发生的部位和时程,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
1.溶栓治疗和介入溶栓 主要用于新近的血栓形成或血栓栓塞。应选择性应用于有肢体坏疽风险的DVT患者、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肺栓塞等。动脉血栓最好在发病3小时之内进行,最晚不超过6小时;静脉血栓应在发病72小时内实施,最晚不超过6日。通过静脉注射溶栓药物或应用导管将溶栓药物注入局部,以溶解血栓,恢复正常血供。常用溶栓药物有尿激酶(UK)、链激酶(SK)、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等。
溶栓治疗的监测指标有二:①血纤维蛋白原(Fbg),维持在1.2~1.5g/L水平以上;②血FDP检测,其在400~600mg/L为宜。
2.静脉血栓治疗原则 抗凝以普通肝素(unfractionated heparin,UH)和低分子量肝素治疗为首选,对肝素过敏或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heparin-induced thrombocytopenia,HIT)患者,则选用其他抗凝药物如阿加曲班等,总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0日;长期抗凝以华法林治疗为主,也可考虑戊聚糖类及直接因子Xa抑制剂等。抗凝治疗使用剂量应谨慎、个体化,一般以APTT值监测肝素治疗值,以INR监测华法林的治疗剂量。深静脉血栓形成抗凝治疗的疗程可参考经典的ACCP方案及近年学者们提出的改进方案。
3.动脉血栓治疗原则 需持续抗血小板治疗。临床上,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和血小板膜糖蛋白Ⅱb/Ⅲa(GPⅡb/Ⅲa)拮抗剂是当前抗血小板药物的主体,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可以口服,而GPⅡb/Ⅲa拮抗剂只能静脉注射,仅适用于疾病急性期。
4.对陈旧性血栓经内科治疗效果不佳而侧支循环形成不良者,可考虑手术治疗,即手术取出血栓或切除栓塞血管段并重新吻合或行血管搭桥术。
5.易栓症治疗原则 急性期治疗与一般血栓形成相似;急性期后6个月内应连续抗凝6个月,INR维持在2.0~3.0;急性期后6个月后,应注意长期用药的不良反应,酌情考虑停药;易栓症妇女妊娠期及易栓症患者的亲属应考虑预防性抗凝治疗。
(三)对症和一般治疗
包括止痛、纠正器官衰竭、扩张血管、改善循环等,肢体静脉血栓形成者应抬高患肢。可应用降黏药物、钙通道阻滞剂、血管扩张剂及中草药制剂等几类辅助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