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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生长受限

2014-06-12   浏览量:  文章来源: 未知

核心提示:为生长潜力低下的小于孕龄儿。 诊断主要依靠病史回顾、体格检查及 B 型超声的严密监测。 治疗并不有效,重点在于诊断之后的胎儿监护。 终止妊娠的时机遵循个性化原则。 小于孕龄

  【概述】

  为生长潜力低下的小于孕龄儿。

  诊断主要依靠病史回顾、体格检查及B型超声的严密监测。

  治疗并不有效,重点在于诊断之后的胎儿监护。

  终止妊娠的时机遵循个性化原则。

  小于孕龄儿(small for gestation age,SGA)是指出生体重低于同胎龄应有体重第10百分位数以下或低于其平均体重2个标准差的新生儿。新生儿死亡率为1%,较同孕龄出生的正常体重儿病死率高0.2%。

  其并非所有的出生体重小于同孕龄体重第10百分位数者均为病理性的生长受限。大约有25%~60%的SGA是因为种族或产次或父母身高体重等因素而造成的"健康小样儿"。这部分胎儿除了体重及体格发育较小外,各器官无功能障碍,无宫内缺氧表现。

   SGA可分为三种情况:

  (1)正常的SGA(normal SGA):即胎儿结构及多普勒血流评估均未发现异常。

  (2)异常的SGA(abnormal SGA):存在结构异常或者遗传性疾病的胎儿。

  (3)胎儿生长受限(fetal growth restriction,FGR;或 intrauterine growth retardation,IUGR):指无法达到其应有生长潜力的SGA。严重的FGR被定义为胎儿的体重小于第3百分位,同时伴有多普勒血流的异常。

  低出生体重儿被定义为胎儿分娩时的体重小于250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