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1.急性胎儿窘迫 应采取果断措施,改善胎儿缺氧状态。
(1)一般处理:左侧卧位,吸氧,停用催产素,阴道检查除外脐带脱垂并评估产程进展。纠正脱水、酸中毒、低血压及电解质紊乱。对于可疑胎儿窘迫者行连续胎心监护或胎儿头皮血pH测定。
(2)病因治疗:若为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或因缩宫素使用不当引起宫缩过频过强,应给于单次静脉或皮下注射特布他林,也可给予硫酸镁或其他β受体兴奋剂抑制宫缩。若为羊水过少,有脐带受压征象,可经腹羊膜腔输液。
(3)尽快终止妊娠:如无法即刻阴道自娩,且有进行性胎儿缺氧和酸中毒的证据,一般干预后无法纠正者,均应尽快手术终止妊娠。
1)宫口未开全或预计短期内无法阴道分娩:应立即行剖宫产,指征有:①胎心基线变异消失伴胎心基线< 110hpm,或伴频繁晚期减速,或伴频繁重度变异减速;②正弦波;③胎儿头皮血pH< 7. 20。
2)宫口开全: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应尽快经阴道助娩。
无论阴道分娩或剖宫产均需做好新生儿窒息抢救准备,稠厚胎粪污染者需在胎头娩出后立即清理上呼吸道,如胎儿活力差则要立即气管插管洗净气道后再行正压通气。
2.慢性胎儿窘迫 应针对病因,根据孕周、胎儿成熟度及胎儿缺氧程度决定处理。
(1)一般处理:主诉胎动减少者,应进行全面检查以评估母儿状况,包括NST和(或)胎儿生物物理评分。左侧卧位,定时吸氧,每日2~3次,每次30分钟。积极治疗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加强胎儿监护,注意胎动变化。
(2)期待疗法:孕周小,估计胎儿娩出后存活可能性小,尽量保守治疗延长胎龄,同时促胎肺成熟,争取胎儿成熟后终止妊娠。
(3)终止妊娠:妊娠近足月或胎儿已成熟,胎动减少,胎盘功能进行性减退,胎心监护出现胎心基线率异常伴基线波动异常、OCT出现频繁晚期减速或重度变异减速、胎儿生物物理评分< 4分者,均应行剖宫产术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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