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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治疗中的女性生育力损害问题
2017-11-14 浏览量:
核心提示:访上海第十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赵勇峰、邵晓雯
妙龄少女患癌接受化疗,好不容易保住性命却发现已“绝经”;未婚女士庆幸自己终于战胜肿瘤,代价则是永远无法生育……一个个令人痛心的案例告诉我们:虽然目前癌症治疗普遍能获得较好预后,但治疗本身对女性生育力造成的巨大损害也不容忽视,不可避免的药物伤害让无法生育成为了很多年轻女性癌症患者难以接受的残酷现实。
脆弱的生命方舟
化疗是临床治疗肿瘤的常用方法之一,成功拯救了大量恶性肿瘤患者,但化疗药物在消灭肿瘤的同时,也会对正常器官造成伤害。女性的卵巢就是最容易受化疗伤害的器官之一,数据显示,约有90%的女性癌症患者的卵巢功能会在化疗中受损。
卵巢既有产生卵子、延续下一代的功能,还有分泌性激素的内分泌功能。化疗药物中的活性成分会严重损害卵巢功能,杀伤各阶段的生长卵泡,导致闭经、卵巢早衰、不育等。
上海第十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邵晓雯医生告诉我们:“很多人在得肿瘤之前月经还比较规律,肿瘤治好之后就会发生失调的情况,这就是卵巢功能衰退的表现。”有资料显示,化疗后一年内年轻女性的绝经风险可达到50%-90%,卵巢早衰几率42%,多数因患白血病接受化疗的女孩甚至在25岁前就绝经了。
邵晓雯医生还特别强调:“药物导致的卵巢损伤不可逆,目前没有任何药物可以让卵巢返老还童。”
邵晓雯医生、赵勇锋医生接受《世界医疗网》专访
未育女性化疗后还能否保留“生”机
以往受医疗条件限制,得了癌症基本就相当于“死缓”,无论医生还是患者都会不惜一切代价以追求生存为首要目的。现在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自身健康意识的提升,患者生活质量也成为治疗中需要考虑的内容。
针对化疗损害卵巢功能这一难题,世界各国的科学家和医学工作者们做了大量研究,想方设法找到一种安全、有效的生育力保护措施,让接受化疗的未育女性也能和健康人一样拥有做母亲的权利。
那么,这一难关被攻克了吗?
邵晓雯医生告诉了我们答案,“生育力保存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是一项比较成熟的技术,恶性肿瘤患者会有意识在治疗之前和生殖科医生做一个咨询和沟通,形成治疗方案,也就是在合适的时候把患者的卵巢组织或者卵子,已婚者也可以把胚胎进行冻存,然后再进行抗肿瘤的治疗。等患者治疗结束,有生育计划的时候再把正常的卵巢、卵子或者胚胎移植到体内,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未雨绸缪保存生育力
恶性肿瘤的年轻化趋势让以往很多接受化疗的青年和儿童早早失去了生育能力,生育力保存技术的出现,不仅能够为未生育患者保留生育力,让她们享有做母亲的权利,对无生育要求的患者,也能够做到恢复月经,保留卵巢的内分泌功能。
据上海第十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的赵勇峰医生介绍,生育力保存在目前是一种新兴的先进医疗技术,建议有生育要求的肿瘤患者在接受治疗前,不妨考虑做生育力保存,已婚患者可以选择冻胚胎,未婚患者可以冻卵或者冻卵巢组织。
采访中,记者还就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咨询了邵晓雯医生,邵晓雯医生说,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理论上应该是在30岁以前,因为女性的卵巢功能在30到35岁就开始逐渐下降,35岁以后明显下降,40岁以后不良妊娠的概率增多,其中就包括习惯性流产或者胚胎停育等等,胎儿先天性系统畸形的概率也会明显增加。所以最佳生育年龄是在30岁之前,最好不要超过35岁。
身为女人,无法生育无疑是一生最大的遗憾。为能让更多女性享受为人母的喜悦,上海第十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于2016年经国家批准正式开始运行,中心设备齐全,技术先进,在未成熟卵体外培养和玻璃化冷冻等方面拥有多项专利。
图为邵晓雯医生、赵勇锋医生与《世界医疗网》采编组合影
专家简介
邵晓雯
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治医师,妇产科学硕士,现任生殖医学中心临床医师,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攀登人才。从事妇产科基础及临床工作近10年,致力于炎症、流产后所致子宫内膜损伤修复、反复着床失败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先后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央高校交叉学科重大项目、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科委国内合作课题、上海市卫计委等多项科研项目,发表SCI论文2篇。
赵勇锋
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医学硕士、主治医师、大学讲师。参加工作十六年,2010年2月日本加藤女子医院生殖中心访问,2010年-2011年英国牛津生殖中心指导下建立同济医院生殖中心,临床管理副负责人,有丰富的妇产科及生殖医学临床经验,精通妇产科各类疾病的诊治,有娴熟的手术技巧,曾获上海市妇幼健康围产保健技能大赛复赛第一名,在中医妇科方面受过上海中医药大学两年半的专业培训,拥有中西医结合从业资质,精通妇产科超声检查,拥有CDFI资格证,擅长月经失调、各种不孕症诊治、宫腹腔镜微创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