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治疗原则是去除病因,积极治疗原发病,减轻症状,改善肾功能,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1.少尿期的治疗
(1)去除病因和治疗原发病:肾前性ARF应注意及时纠正全身循环血流动力学障碍,包括补液、输注血浆和白蛋白、控制感染等。避免接触肾毒性物质,严格掌握肾毒性抗生紊的用药指征,并根据肾功能调节用药剂量,密切监测尿量和肾功能变化。
(2)饮食和营养:应选择高糖、低蛋白、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尽可能供给足够的能量。供给热量210~250J/(kg·d),蛋白质0.5g/(kg·d),应选择优质动物蛋白,脂肪占总热量的30%~40%。
(3)控制水和钠的摄入:坚持"量出为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水、钠摄入,有透析支持则可适当放宽液体入量。每日液体量控制在:尿量+显性失水(呕吐、大便、引流量)+不显性失水-内生水。无发热患儿每日不显性失水为300ml/m2,体温每升高1℃,不显性失水增加75ml/m2;内生水在非高分解代谢状态约为100ml/m2。所用液体均为非电解质液。髓袢利尿剂(呋塞米)对少尿型ARF可短期试用。
(4)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轻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一般无须处理。当血浆<12mmol/L或动脉血pH<7.2,可补充5%碳酸氢钠5ml/kg,提高CO2CP 5mmol/L。纠正酸中毒时应注意防治低钙性抽搐。
(5)纠正电解质紊乱:包括高钾血症、低钠血症、低钙血症和高磷血症的处理。
(6)透析治疗:凡上述保守治疗无效者,均应尽早进行透析。透析的指征:①严重水潴留,有肺水肿、脑水肿的倾向;②血钾≥6.5mmol/L或心电图有高钾表现;③严重酸中毒,血浆<12mmol/L或动脉血pH<7.2;④严重氮质血症,血浆尿素氮>28.6mmol/L,或血浆肌酐>707.2μmol/L,特别是高分解代谢的患儿。现透析指征有放宽的趋势。透析的方法包括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和连续动静脉血液滤过三种技术,儿童,尤其是婴幼儿以腹膜透析为常用。
2.利尿期的治疗 利尿期早期,肾小管功能和GFR尚未恢复,血肌酐、尿素氮、血钾和酸中毒仍继续升高,伴随着多尿,还可出现低钾和低钠血症等电解质紊乱,故应注意监测尿量、电解质和血压变化,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当血浆肌酐接近正常水平时,应增加饮食中蛋白质的摄入量。
3.恢复期的治疗 此期肾功能日趋恢复正常,但可遗留营养不良、贫血和免疫力低下,少数患者遗留不可逆性肾功能损害,应注意休息和加强营养,防治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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