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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急性肺栓塞的处理原则是早期诊断,早期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度分层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和治疗疗程。
(一)一般处理与呼吸循环支持治疗
对高度疑诊或确诊PTE的患者,应进行严密监护,监测呼吸、心率、血压、心电图及血气的变化。卧床休息,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用力,以免促进深静脉血栓脱落;可适当使用镇静、止痛、镇咳等相应的对症治疗。
采用经鼻导管或面罩吸氧,以纠正低氧血症。对于出现右心功能不全并血压下降者,可应用多巴酚丁胺和多巴胺及去甲肾上腺素等。
(二)抗疑治疗
为PTE和DVT的基本治疗方法,可以有效地防止血栓再形成和复发,为机体发挥自身的纤溶机制溶解血栓创造条件。抗凝药物主要有普通肝素(unfractionated heparin,UFH)、低分子肝素(low-molecular-weight heparins,LMWH)、磺达肝癸钠(fondaparinux)和华法林(warfarin)等。抗血小板药物的抗凝作用不能满足PTE或DVT的抗凝要求。
临床疑诊PTE时,如无禁忌证,即应开始抗凝治疗。
抗凝治疗前应测定基础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凝血酶原时间(PT)及血常规(含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应注意是否存在抗凝的禁忌证,如活动性出血、凝血功能障碍、未予控制的严重高血压等。对于确诊的PTE病例,大部分禁忌证属相对禁忌证。
1.普通肝素 予3000~5000IU或80IU/kg静脉注射,继之以18IU/(kg·h)持续静脉滴注。测定APTT,根据APTT调整剂量,尽快使APTT达到并维持于正常值的1.5~2.5倍。肝素亦可皮下注射给药,一般先予负荷量3000~5000IU静脉注射,然后按250IU/kg剂量每12小时皮下注射一次。调节注射剂量,使注射后6~8小时的APTT达到治疗水平。
肝素应用期间,应注意监测血小板,以防出现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heparin-induced thrombocytopenia,HIT)。若出现血小板迅速或持续降低达30%以上,或血小板计数< 100x109/L,应停用肝素。
2.低分子肝素 必须根据体重给药(anti-Xa IU/kg或mg/kg,不同LMWH的剂量不同)。每日1~2次,皮下注射。对于大多数病例,按体重给药是有效的,不需监测APTT和调整剂量,但对过度肥胖或孕妇宜监测血浆抗Xa因子活性(plasma anti-X a activity),并据此调整剂量。
各种LMWH的具体用法:①那曲肝素(Nadroparin)钙:86anti-Xa IU/kg皮下注射,每12小时1次,单次总量不超过17100IU;②伊诺肝素(Enoxaparin)钠:1mg/kg皮下注射,每12小时1次,单次总量不超过180mg;③达肝素(Dalteparin)钠:100anti-Xa IU/kg皮下注射,每12小时1次,单次总量不超过18000IU。不同厂家制剂需参照其产品使用说明。
3.磺达肝癸钠 是一种小分子的合成戊糖,通过与抗凝血酶特异结合,介导对Xa因子的抑制作用,无HIT作用。可用于VTE的初始治疗,也可替代肝素用于出现HIT患者的抗凝治疗。应用方法:5mg(体重< 50kg)、7.5mg(体重50~100kg)、10mg(体重>100kg),皮下注射,每日一次。
4.华法林 在肝素/磺达肝癸钠开始应用后的第1天即可加用口服抗凝剂华法林,初始剂量为3.0~5.0mg。由于华法林需要数天才能发挥全部作用,因此与肝素需至少重叠应用5天,当国际标准化比率(INR)达到2.5(2.0~3.0)时,或PT延长至正常值的1.5~2.5倍时,持续至少24小时,方可停用肝素,单用华法林抗凝治疗,根据INR或PT调节其剂量。
抗凝治疗的持续时间因人而异。一般口服华法林的疗程至少为3个月。部分病例的危险因素短期可以消除,例如服雌激素或临时制动,疗程可能为3个月即可;对于栓子来源不明的首发病例,需至少给予6个月的抗凝;对复发性VTE、或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者,抗凝治疗的时间应更为延长,达12个月或以上,甚至终生抗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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