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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DTC的治疗主要包括:手术治疗、术后放射性131I(RAI)治疗和甲状腺激素抑制TSH治疗(TSH抑制治疗)。
(一)手术治疗的原则
DTC的手术治疗在外科学教材有关章节讨论。
2012年《中国甲状腺结节和分化型甲状腺癌诊治指南》(简称《指南》)推荐:对DTC,可选择性应用全/近全甲状腺切除术或甲状腺腺叶+峡部切除术。术中在有效保留甲状旁腺和喉返神经的情况下,行病灶同侧中央区淋巴结清扫术;对临床颈部非中央区淋巴结转移的DTC患者,行侧颈区淋巴结清扫术;对部分临床颈部中央区淋巴结转移的DTC患者,行择区性颈淋巴结清扫术。所有DTC患者均应进行术后AJCC TNM分期和复发危险度低、中、高危分层,以助于预测患者预后、指导个体化的术后治疗和随访方案、交流患者医疗信息。按照良性甲状腺疾病手术,但术后病理诊断为DTC者,应根据肿瘤的TNM分期和复发危险度分层、再次手术的风险、随访的便利性、患者的意愿和依从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是否再次手术。
《指南》中将DTC的复发风险分层划分为:①低危组。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无局部或远处转移;所有肉眼可见的肿瘤均被彻底清除;肿瘤没有侵犯周围组织;肿瘤不是侵袭型的组织学亚型,并且没有血管侵犯;如果行131I治疗后全身显像,甲状腺床以外没有发现131I摄取。②中危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初次手术后病理检查可在镜下发现肿瘤有甲状腺周围软组织侵犯;有颈淋巴结转移或行131I治疗后全身显像发现有异常131I摄取;肿瘤为侵袭型的组织学类型,或有血管侵犯。③高危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肉眼下可见肿瘤侵犯周围组织或器官;肿瘤未能完整切除,术中有残留;伴有远处转移;全甲状腺切除后,血清Tg水平仍较高;有甲状腺癌家族史。
(二)术后RAI治疗
DTC往往保留部分正常甲状腺细胞的特征,包括摄碘和合成Tg,甚至可以合成甲状腺激素。DTC仍能够摄碘的特征是RAI治疗的基础。
RAI治疗的主要目的包括:清除所有术后残留的正常甲状腺组织,利于进一步通过RAI清除转移病灶,也利于在随访中通过血清Tg和131I全身显像(whole body scan,WBS)监测疾病进展;清除具有摄碘功能的DTC残余病灶和转移灶。《指南》提出:总体来说,除所有癌灶均<1cm且无腺外浸润、无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DTC外,均可考虑术后RAI治疗。
为了提高DTC摄碘能力从而增加疗效,RAI治疗前需低碘饮食,并将血清TSH升高到>30mU/L。升高TSH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暂停服用甲状腺激素制剂(停用T32周,或停用L-T4至少2~3周),二是注射人重组TSH(rhTSH)。
RAI治疗后可进行WBS(Rx-WBS),由于治疗用的131I剂量较大(30~200mCi),所以在此项检查中,可能发现RAI治疗前应用2~5mCi131I所做的诊断性WBS(Dx-WBS)中不能显示的DTC转移灶。
(三)TSH抑制治疗
DTC术后要长期接受甲状腺激素抑制TSH的治疗,主要应用L-T4。治疗目的是:①满足机体对甲状腺激素的生理需求;②DTC细胞表面表达TSH受体,对TSH刺激发生反应,使用超生理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来抑制血清TSH水平,可以减少肿瘤复发的危险。
超生理剂量甲状腺激素治疗的副作用包括导致外源性亚临床甲亢,诱发或加重缺血性心脏病、心房颤动和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因此,应用甲状腺激素进行TSH抑制治疗时,应评估DTC复发或致死的风险和L-T4治疗的副作用风险,权衡利弊后制定TSH抑制治疗的个体化目标。一般来说,如果DTC的复发风险为高危,血清TSH宜尽量维持在0.1mU/L以下;复发风险为低危者,术后1年内血清TSH宜抑制在正常参考范围下限,之后维持在2.0mU/L以下5~10年。
TSH抑制治疗的起始用量因患者年龄和伴发疾病情况而异。L-T4剂量调整阶段,每4周左右测定TSH,达标后1年内每2~3个月、2年内每3~6个月、5年内每6~12个月复查甲状腺功能,以确定TSH维持于目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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