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
(一)复苏支持治疗
毒品中毒合并呼吸循环衰竭时,首先应进行复苏治疗。
1.呼吸支持 呼吸衰竭者应采取以下措施:①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行气管内插管或气管造口;②应用阿托品兴奋呼吸中枢,或应用中枢兴奋药安钠咖、尼可刹米。禁用士的宁或印防己毒素,因其能协同吗啡引起或加重惊厥;③呼吸机辅助呼吸,采用呼气末正压(PEEP)可有效纠正海洛因和美沙酮中毒引起的非心源性肺水肿,同时给予高浓度吸氧、血管扩张药和袢利尿药,禁用氨茶碱。
2.循环支持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取头低脚高位,同时静脉输液,必要时应用血管升压药。丙氧芬诱发的心律失常避免用Ⅰa类抗心律失常药。可卡因中毒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应用拉贝洛尔或苯妥英钠治疗。
3.纠正代谢紊乱 伴有低血糖、酸中毒和电解质平衡失常者应给予相应处理。
(二)清除毒物
1.催吐 神志清楚者禁用阿扑吗啡催吐,以防加重毒性。
2.洗胃 口服中毒者,胃排空延迟,不应常规洗胃。摄入致命剂量毒品时,1小时内洗胃,先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后用50%硫酸镁导泻。
3.活性炭吸附 应用活性炭混悬液吸附未吸收的毒物。丙氧芬过量或中毒时,由于进入肠肝循环(enterohepatic circulation),多次给予活性炭疗效较好。
(三)解毒药
1.纳洛酮(naloxone) 可静脉、肌内、皮下或气管内给药。阿片类中毒伴呼吸衰竭者,立即静注纳洛酮2mg;必要时重复,阿片成瘾中毒者3~l0分钟重复,非成瘾中毒者2~3分钟重复应用,总剂量达20mg仍无效时应注意合并非阿片类毒品(如巴比妥等)中毒、头部外伤、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严重缺氧性脑损害。长半衰期阿片类(如美沙酮)或强效阿片类(如芬太尼)中毒时,需静脉输注纳洛酮。纳洛酮对吗啡的拈抗作用是烯丙吗啡的30倍,较烯丙左吗南强6倍。1mg纳洛酮能对抗静脉注射25mg海洛因作用。
纳洛酮对芬太尼中毒所致的肌肉强直有效,但不能拮抗哌替啶中毒引起的癫痫发作和惊厥,对海洛因、美沙酮中毒的非心源性肺水肿无效。
2.纳美芬(nalmefene) 治疗吗啡中毒优于纳洛酮,给药途径多,作用时间长,不良反应少。尚可用于乙醇中毒。0.1~0.5mg,静注,2~3分钟渐增剂量,最大剂量1.6mg/次。
3.烯丙吗啡(纳洛芬,nalorphine) 化学结构与吗啡相似,对吗啡有直接拮抗作用,用于吗啡及其衍生物或其他镇痛药急性中毒的治疗。5~10mg,肌注或静注,必要时每20分钟重复,总量不超过40mg。
4.左洛啡烷(levallorphan,烯丙左吗南) 为阿片拮抗药,能逆转阿片中毒引起的呼吸抑制。对于非阿片类中枢抑制药(如乙醇等)中毒的呼吸抑制非但不能逆转,反而加重病情。首次1~2mg静脉注射,继而5~15分钟注射0.5mg,连用1~2次。
5.纳曲酮(naltrexone) 系羟氢吗啡酮衍生物,与纳洛酮结构相似,与阿片受体亲和力强,能完全阻断外源性阿片物质与阿片受体结合,与μ受体亲和力是纳洛酮的3.6倍。其作用强度2倍于纳洛酮,17倍于烯丙吗啡。口服吸收迅速,半衰期4~10小时,作用持续时间24小时,主要代谢物和原形由肾脏排除。试用于阿片类药中毒的解毒和预防复吸。推荐用量50mg/d。#p#分页标题#e#
(四)对症治疗措施
1.高热 应用物理降温,如酒精、冰袋或冰帽等。
2.惊厥 精神类毒品中毒惊厥者可应用硫喷妥钠或地西泮。
3.胸壁肌肉强直 应用肌肉松弛药。
4.严重营养不良者应给予营养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