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发生的“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再次唤起了人们对“鱼腥草注射液”及其他中药品种不良反应的回忆和担忧,我想就此与大众作些交流。
先谈谈中药注射剂的问题。现在使用的中药注射剂约有120种,这些中药的本身绝大多数都是无毒的。国家食药监局已明确宣布刺五加事件的原因是药品受到了污染。可见,致死的原因并非中毒,而是不洁药液所致的过敏性休克。而过敏反应正是中药注射剂成为高风险品种的元凶。其原因在于:单味中药的成分本已复杂,而不少制剂又多由数味中药组成以致成分倍加复杂:且成分多为大分子物质:“采用的药材也会因产地、采摘时间和炮制不同等因素导致成分变化而稳定性不够。这些特性就使得现有技术难以对所用中药包含的全部成分作出准确的定量定性分析,因而对有效成分的提纯及无效或不良成分的分离都带来了困难。而纯度不够,诸多的不良反应就必然随之产生。再加上在使用时不讲中医辨证、中西药液混用或操作不慎等诸多因素,更加重了这种风险的发生。对此现状,我的意见是:应继续保持对中药现代化方向的努力:但前提必须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好品种大力发展,不良的坚决淘汰。要加强对使用规范尤其是配伍禁忌的研究和制定。临床上要尽量辨证用药和单独使用;对过敏体质者禁用。
其次是关于中药饮片的毒性问题。自《神农本草经》开始,在中药文献中都已有了对药物毒性的明确标示,这些记载大多是正确的。但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其中也有一些错误;故现在对毒药的认识和使用应以最新版的《中国药典》为依据,其中载录大毒含剧毒10种、有毒37种、小毒25种的毒药共计72种。这些毒药既非中医治疗常见病的必需,也非中医师们的常用药,即使应用也有相应的成熟经验,因此中药应用的安全性是可靠的。至于间断出现的诸如木通、防己等不良反应的根源也并非毒性,而是药材公司采药不当及医师用药不慎所致。因为中药里的有些品种是同名异物、同科异种,虽然名称相同但实质不同,故一旦混用则自然致害。
再谈两个世人常见的误识:一是“中药无毒论”。认为中医以调理为主,其药性温和故即使吃不好病但也不会吃坏人。这是不对的。因为不仅中药包含毒药,而且有些药品的性质十分峻烈。常药虽然无毒但必有其偏性,故如无病而服或有病错用自然也会损害机体,即使如人参等药也会因不当应用而产生不良反应。二是“是药三分毒”,认为凡是药物都有毒性。这也不正确。因为虽然药物都有偏性,但偏性绝非毒性,而正是治疗作用之所在,失去了偏性也就失去了药性。人们还常把药物的过敏反应混淆为中毒反应,把误用误服所致的中毒或不良反应,都归咎为中药的毒害;这是失当而应纠正的。至于对长服中药会对人体尤其是小儿的胃及肝肾造成伤害的担忧,其实也是不必的,因为好的医生完全可以利用药物的调配组合而将其避免。对药谨慎理应倡导,但如过度即非理性。
中医自古就有“以毒攻毒”的理论和成功实践,当代从剧毒中药砒石中提纯的注射剂治疗白血病有效的例子,就是这一理论正确的最好说明。毒药用好了就是良药,用坏了才是毒品。它很可能就是未来新的细菌病毒的克星。医生以险、病家以惧而概弃毒药,对医患都是可惜的。
媒体在报道刺五加事件时的醒目提示是:中药注射剂是仅次于抗生素的高风险品种。我相信不少人会强化高风险警示的记忆而淡化了这种风险是次于抗生素的事实,人们对抗生素和其他西药的弊害已趋习惯了,但这种对两者风险的认识和忧惧的倒置显然是不当的。因为从总体而言,西药的毒副作用要明显高于中药。但中医今后应加强对中药毒性和不良反应的研究、宣传和告知,则是从中应该获取的教益。
由上可知,中药之“害”在人而不在药。所有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在于制作不良和药不对证,因此只要在药品形成和使用的所有环节上都能严格按照中医药的规范去做,其安全性是有可靠保障的。
认识作者:
张建明
中医师。擅长治疗各类疑难杂症和肿瘤。他创立了中医史上前所未有的“大方峻量法”。1992年以上海市中医界的唯一代表而被上海市卫生局授予市“十佳”中青年医师的称号。2003年“非典”期间又成为沪上中西医界唯一被时任杨晓渡副市长代表政府亲自点名而进入“非典”隔离病房参加危重患者救治重任的医师。求诊者遍及海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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